1994年,中俄之间达成了一笔关于潜艇的交易。当中国方面询问具体细节时,俄罗斯方面却以专利保护为由,拒绝透露相关信息。
建国以来的数十年间,我国的海军实力一直是短板。为了快速提升海军战力,1994年中国决定斥资10亿美元,从俄罗斯购买先进的常规潜艇。
不过,从最初的谈判到最终交付,这一过程并不顺利。那么,这场交易中两国究竟经历了哪些波折?中国为何愿意花费如此巨额资金购买潜艇?
1993年,俄罗斯正深陷经济困境,尚未摆脱休克疗法带来的冲击,迫切需要资金缓解国内萧条。
展开剩余89%苏联解体后,俄罗斯放宽了武器出口限制,甚至包括一些最先进武器。正是在此背景下,中国代表提出了潜艇采购的需求,这不仅帮助俄罗斯缓解经济压力,也为我国带来宝贵的军工资源。
所购潜艇在当时属于尖端技术产品,俄方因专利保护未能立刻同意出售,但中国方面开出10亿美元的全款报价,这一条件极具诱惑力。
此外,中方承诺只要能派专家现场验货确认无误,即可立即完成交易。如此坚决的条件令俄方难以拒绝。
1994年3月,双方首次在北京展开谈判,俄方在核心技术资料上持保留态度,试图含糊其辞,显然担心核心技术泄露。
中国方面反复强调,这笔交易对双方都是双赢,俄罗斯不仅能够通过销售缓解经济压力,我国也能加强海防力量,更重要的是,这个价格全球难寻第二家买家。
经过三个月紧张磋商,俄方最终被我方诚意打动,放下戒备,继续合作。
当进入潜艇登舰参观环节时,俄方却变得异常谨慎,提出了诸多限制。
由于潜艇集成了当时最先进的技术,涉及严格的技术保密,俄方仅允许两名中国专家登舰,时间不超过两小时,且禁止记录笔记、提问或交谈。
面对这些苛刻要求,我方代表为了确保采购顺利,全部接受了。
两名专家均来自海军装备部,组长负责外观与整体勘察,另一位专注于内部控制系统及设备检查。
俄方的严苛限制并非针对中国,而是因这款装备是其国家的核心威慑武器,国内部队部署有限,保密至关重要。
登舰后,专家们看到内部电路布置井然,6个密封水舱相互连通又能独立关闭,只要一个舱未进水,潜艇就能维持运行,安全性能居世界前列。
最令专家兴奋的是潜艇的静音能力。潜艇声音特征独一无二,能保持低噪声航行即意味着隐身能力极强。
如此尖端的装备让我方士气大振,交易一旦达成,我国海军实力将跃升一个台阶。
三个月谈判艰难推进,进入实物验收阶段时,我方发现清单中缺少关键配件,俄方对此闪烁其词,甚至否认物件存在。
这次遗漏究竟是俄方故意为之,还是疏忽失误,令人疑惑。
潜艇参观结束后,我方核对清单时发现未包含配套鱼雷,潜艇若无鱼雷不过是铁壳子,毫无攻击力。中方提出质疑,俄方却不愿附带出售。
经多方确认,配备的鱼雷为最新研发,容量大、航速高,属于前沿武器技术。
俄罗斯研发成果不愿“做嫁衣”,因此极力否认鱼雷存在。
当时,洛基级潜艇共有877和636两款,636技术水平更高但尚未成熟,我方参观的是已服役的877潜艇。
俄方不经意提及636性能优于877,我方暗自喜悦,将此信息与鱼雷情况一并带回汇报。
这两款潜艇虽低调,但全球海军早已耳闻,尤其因其静音优势让北约高度警惕。
若能引进此类军事利器,不仅军力提升显著,也有利突破西方封锁,扩大海上活动空间。
时任海军副司令、贺龙元帅之子贺鹏飞,多次主导外国武器采购,此次专家组任务亦由他决策。
得知更先进潜艇存在,他决定两款一并引进,鱼雷既然如此尖端,必须全部购入。
确定目标后,我方再次派专家谈判,双方争执从白天持续到深夜,口干舌燥。除鱼雷外,其他条款均已敲定。
俄方最终亮底牌:鱼雷销售须两年后才可能。
我方不惜一搏,表示若不包含鱼雷,潜艇交易将取消。
此言一出,俄方开始动摇,毕竟拖延几个月后因几枚鱼雷失约,损失10亿美元难以承受,也难以向上级交代。
经过慎重考虑,俄方终将这款神秘武器纳入订单。
次年,两国代表正式签署采购合同,我国购得2艘877及2艘636潜艇及其配套鱼雷,待交割后将投向中国海域。
然而运输环节亦充满挑战。
潜艇消音瓦为橡胶材质,如何保护消音瓦不被损坏成为关键难题。
我方专家提及此事,俄方因专利保护拒绝透露消音瓦的受力数据,让我方再次头疼。
经过数月谈判,合同签订准备交付,但运输难题依然存在。
中俄陆地相邻交通便捷,然而海上运输却需远航万里,且冬季海面结冰阻碍航行。
这两款潜艇主打近海防御,航速仅7节,抗风浪能力极弱,不适合长途海航。
即使一路风平浪静,航速缓慢亦需长时间才能抵达,补给与燃料问题亟待解决。
此外,带鱼雷的潜艇过境他国海域是否获批、补给加油能否顺利,都需外交层面斡旋。
担心国际社会关注引发人为阻挠,运输风险不可预料。
近一万八千公里的航程将导致潜艇磨损,到达时新艇可能已不新。
因此潜艇无法自主航行回国,只能寻求他船装载运输。
由于潜艇配备橡胶消音瓦,材质柔软易损,运输必须极为稳妥。
专家组与中国远洋公司商讨后,决定采用半潜船运输方式:运输船下潜后,将潜艇置于甲板,再上浮完成运输。
中方本意先用俄罗斯运输,但其报价过高,遂求助国内运输部门。
但中国当时航海能力有限,无适用船只,全球范围内仅欧洲航海国家能承担此任务。
经调研发现,挪威拥有足够规模的半潜船,能胜任运输任务。
于是中远公司联系荷兰公司,由其租赁船只执行运输,报价仅为俄罗斯报价的十分之一。
我方专家曾向俄方咨询消音瓦受力数据,俄方基于专利权始终未给出明确答案。
与荷兰运输方讨论时,我方强调若保护不当将损失潜艇静音优势,修理费用巨大。
运输公司建议定制专用缓冲垫,采用坞墩支撑龙骨,再用木板和橡胶制成二十厘米厚的缓冲垫,以确保消音瓦安全。
三方协商后,运输任务正式启动,1994年底潜艇抵达中国沿海。
这次全球首次用半潜船运载大吨位潜艇,为日后引进潜艇提供了成功范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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